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于2005年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45.6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目前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阳光保险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有效整合产、寿险等保险资源,不断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各种保障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着力打造强大的市场拓展能力、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杰出的风险管控能力和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不断探索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
五年来,阳光保险集团累计承担社会风险超过20万亿元,累计支付各类赔款超过110亿元,创造就业机会9.5万多个,上缴税收36亿多元,累计为2700多万个客户提供保险保障。截至2010年底,集团当年保费收入超过257亿元,行业排名第8位,集团总资产突破400亿元。
阳光财产保险成立于2005年7月28日,是主要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1.5亿元。阳光产险成立以来,连续刷新国内新设保险公司年度保费规模的历史纪录,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公司开业23个月开始实现盈利,并连续保持盈利记录。截至2010年12月底,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达到106.63亿元,位列52家产险公司第七位。阳光产险目前已有35家分公司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1000余家,服务网络实现全国覆盖。
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是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缔造同期开业公司新单期交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纪录。截至2010年12月底,阳光人寿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50亿元,达到151.18亿元,位列59家寿险公司第九位。目前已有23家分公司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300余家。
公司成立以来,阳光保险积极担当社会责任、致力公益事业。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金融保险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2008年3月3日,阳光保险向中国铝业预付雨雪冰冻灾害国内单笔最大保险预付赔款6000万元;2008年5月14日,阳光保险集团向“4?28”胶济铁路遇难者赔付单笔最大保险赔款50万元。“5?12”汶川地震,捐款捐物超过300多万元;青海玉树“4?14”地震,阳光保险集团向地震灾区捐款1000万元;2010年海南洪涝灾害,阳光保险集团捐款200万元。此外,还先后开展了赞助我国第22次南极科考活动、与团中央合作的“全国青春建功新农村”暨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活动,陆续在湖南、贵州、四川、福建等地捐建14所阳光保险博爱学校等一系列有影响的公益活动。
由于经营管理的良好表现和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阳光保险先后获得:百佳中华儒商、五十强人民信赖品牌、十强保险行业竞争力品牌、亚洲500最具价值品牌、亚洲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前三甲、中国公益50强、最佳企业文化奖、中国金融企业慈善榜保险业突出贡献奖、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理赔最迅速保险公司、中国红十字勋章、金融行业首家“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最佳雇主企业、最佳成长性保险公司、最具社会责任保险公司等多项荣誉,公司品牌形象不断提升。
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先生先后获得:中国金融年度人物、中国保险年度人物、中国十大人民尊敬企业家、中国保险业十大年度人物、中国十大创业领袖、亚洲品牌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中国品牌建设优秀企业家、“新中国60年中国保险60人”、“新中国60年中国金融60人”、全国优秀企业家等荣誉。
阳光保险秉承“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的公司愿景,践行“共同成长”的使命和“诚信、关爱”、“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发扬“战胜自我”的企业精神,致力于成为世界级金融保险集团。